稿件搜索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伯乐中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赛智韵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赛智”)合计持有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索辰科技”)股份5,114,28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74%。其中,杭州伯乐持有公司3,073,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宁波赛智持有公司2,040,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

  上述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4月18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杭州伯乐及宁波赛智长期看好公司的发展。因自身资金需要,杭州伯乐及宁波赛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781,982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其中:

  (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上述减持计划进行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伯乐及宁波赛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指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自索辰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索辰科技股份,也不由索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因索辰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索辰科技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二、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索辰科技、索辰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至本企业或宁波赛智/杭州伯乐中的一方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企业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与宁波赛智/杭州伯乐保持一致行动,并按照本企业与宁波赛智/杭州伯乐就所持公司股份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适用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则及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并计算公司股份增减持比例限制,合并计算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以适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短线交易限制等。

  二、本企业作为与宁波赛智/杭州伯乐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事宜承诺:

  (一)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持有的索辰科技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二)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

  (三)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减持前本企业与本企业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时,本企业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企业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遵循上述承诺。

  (五)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伯乐及宁波赛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杭州伯乐及宁波赛智将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