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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4-08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1月11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加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本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加勇、于鸿坚、党国峻、黄俊德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本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加勇、于鸿坚、党国峻、黄俊德回避了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1月2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博亚时代中心1803室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4-089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1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工作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本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加勇、于鸿坚、党国峻、黄俊德4名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同意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刘德胜、王璐需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4-090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博亚时代中心1803室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博亚时代中心1803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201。

  5、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4: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博亚时代中心1803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71-63722229

  4、传真:0571-63715400

  5、联系人:陈国勋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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