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2024年5月1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478,531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故截止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股数为1,587,236,722股。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虹大道71号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扬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6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45,530,50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40.670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为20,280,11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277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38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665,810,61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41.947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傅剑、吴钰颖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产业基金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62,140,817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8%;3,363,7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2%;306,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