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73
B股 900932 陆家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22,222股,发行价格为8.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98.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1,785.73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6,568,212.4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21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4)第026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2024年6月2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24-040)。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4-045)。
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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