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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3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29,874,243.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375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在符合分红条件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00元,上限不超过180,000,000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金额合计未超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合理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石珠路27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东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合理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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