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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上接C46版)

  (上接C46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顺序及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变更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53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1F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

  至2024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二)现场参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并于2024年11月29日下午16时前送至公司。

  (6)特别提示: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联系电话:021-50561032*8011

  邮箱:ytwdz@motor-comm.com

  联系人:穆远梦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54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李晨女士、张春元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晨,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1月至2014年11月,担任DigitasLBi乐必扬广告公司资深文案策划一职。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担任虎扑体育直播部门内容运营一职。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担任亦非播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内容运营经理一职。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内容运营负责人一职。2018年11月至2021年4月,担任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运营一职。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担任KnowYourself知我探索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社区运营专家一职。2023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人事行政部行政专员。

  截至目前,李晨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李晨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春元,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苏州市鸿硕电子,担任操作工。2009年9月至2011年7月,任职于上海骏杰加工室,担任焊接操作工。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上海科能电气,担任研发助理。2012年7月至2017年8月,任职于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硬件测试工程师。2017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职于中科传启(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助理。2023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实验室管理员。

  截至目前,张春元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张春元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50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音玥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工作。监事会同意提名祁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监事会审查,祁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符合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据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51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史清先生、欧阳宇飞先生、唐晓峰先生、郭志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计小青女士、王欣女士、姜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计小青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祁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清,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职于上海伽利略导航有限公司,担任研发经理;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任职于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科学家;2007年7月至2017年5月,任职于高通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担任研发总监。2017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目前,史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930,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史清先生与欧阳宇飞先生、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晓峰先生是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欧阳宇飞,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职于华邦(上海)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担任资深芯片设计工程师;2003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职于福华先进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资深芯片设计部经理;2005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职于上海士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芯片设计高级经理;2007年6月至2011年4月,任职于创锐讯通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资深项目群经理;2011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高通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担任以太网事业部高级经理;2013年12月后开始着手创办上海禾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上海禾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2017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欧阳宇飞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345,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1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欧阳宇飞先生与史清先生、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晓峰先生是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晓峰,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5年7月至1997年6月,任职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担任整车工程部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7年5月,任职于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担任底盘及动力总成集成部总监;2007年6月至2011年7月,任职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乘用车分公司技术中心整车集成部总监;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担任前期车辆开发部总监;2013年8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商用车分公司技术中心整车集成部总监;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职于上海汽车创业投资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任职于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合伙人;2019年7月至2021年10月,任职于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任职于珠海观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2019年7月至今,任职于上海享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唐晓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2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8%。唐晓峰先生与史清先生、欧阳宇飞先生、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志彦,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6年3月至1998年5月,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8年5月至今,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高级投资总监等职务。

  截至目前,郭志彦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郭志彦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计小青,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今,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历任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副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计小青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计小青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欣,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2月至2002年5月,任职于新疆瑞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2年5月至2007年11月,任职于诚和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07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职于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23年9月至今,任职于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欣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欣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华,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4月至2010年4月,任职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所,担任研究中心主任;2010年5月至2015年4月,任职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担任研究中心主任;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感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任职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任职于北京君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职于中物云信息科(无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姜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姜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祁欣,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光通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至今任职于上海乔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高级投资经理。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祁欣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祁欣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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