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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3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3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2号文同意,本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2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1.5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379.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9,631.7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30Z016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原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自筹资金进行补充建设。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868.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的证监许可[2024]882号《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801,30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人民币27.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1.9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028,239.4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971,752.45元。

  截至2024年11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11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3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可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的产品;(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日常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3)低风险的产品。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3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国元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61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joIG4p4JR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容知日新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4:00-15: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聂卫华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黄莉丽女士

  独立董事:张璇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4:00-15: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joIG4p4JR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51-65332331

  邮箱:ronds_@ronds.com.cn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57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韵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3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58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知日新”)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4]882号《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801,30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人民币27.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1.9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028,239.4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971,752.45元。

  截至2024年11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11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1.9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028,239.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971,752.45元,低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59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4]882号《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801,30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人民币27.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1.9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028,239.4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971,752.45元。

  截至2024年11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11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1.9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028,239.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971,752.45元,低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等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按照合同需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时,由公司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填制资金付款单据,按公司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资金付款单据,通过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

  3、财务部门汇总并保留相关支付单据,序时逐笔统计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建立明细台账。

  4、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用款情况,由财务部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交由财务总监、总经理签字,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和批准。置换申请得到审批后,按季度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资金账户,同时通知并报送保荐机构备案。其中以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的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其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资金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资金账户。

  5、财务部门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信息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票据、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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