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1月18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个账户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基金产品
中信保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代码:165516,C类代码:014335)
中信保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代码:165517,D类代码:020962)
中信保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550004,B类代码:550005)
中信保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3282,C类代码:003283)
注:中信保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仅对场外申购限额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案
自2024年11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追加申购以上基金产品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申购以上基金产品最低金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1元的最低金额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一并予以调整。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0066
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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