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4-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02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841.6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683.2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6月21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73.0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1.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1.8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1.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377,0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601%,与上次披露数据相比增加0.2424%,购买的最低价为20.04元/股,最高价为44.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8,466,727.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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