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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133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智造”或“发行人”)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1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213,741.81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213,741.81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64,122.54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领益智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13,741.8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领益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2024年11月18日(T日)结束。

  根据2024年11月14日(T-2日)公布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现将本次领益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领益转债本次发行213,741.81万元(共计21,374,181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4年11月18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领益转债16,626,509张,共计1,662,650,900.00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77.79%。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领益转债总计为4,747,670张,即474,767,000.00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22.21%,网上中签率为0.0057527830%。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82,528,229,990张,配号总数为8,252,822,999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8252822999。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11月1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4年11月20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领益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

  注1:公司控股股东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获配数量为12,621,409张,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芳勤女士获配数量为440,693张,合计获配数量为13,062,102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1.11%。

  注2:《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2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领益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4年11月14日(T-2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上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

  联系电话:0750-3506078

  联系人:毕冉、李儒谦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755-8271295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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