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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工业集中区西区人民南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建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廖筱云律师、何洋洋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鉴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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