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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4:0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 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至2024年12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日。

  7、 出(列)席会议对象

  (1) 截至2024年12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3、特别决议提示

  以上第2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单独计票提示

  议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3日-12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12月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7、 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 联系人:欧贤华

  3、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邮政编码:518110

  4、 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5、 传真号码:0755-66823197

  6、 邮箱:IR@envicool.com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委托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附件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 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4年12月2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2月5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37投票简称:英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1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付忠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杨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明艳

  

  2. 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最近三年,项目合伙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措施2次及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合计为人民币110万元(不含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合计为人民币13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如2024年度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将与其另行协商相关服务费用的变化,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三、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3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向各位监事送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4年11月19日;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方式:现场。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先生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朱晓鸥女士、田志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11月)》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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