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91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78号,以下简称批复)。根据批复,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管)于2023年6月9日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4日、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和《关于资产管理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近日,长城资管领取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同时,公司换领了新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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