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品特装”)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6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91,343,138.59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预计实施完成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并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5,583.75万元变更使用用途,用于新项目“智能装备北京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的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6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应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景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投项目延期: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 审议程序: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相关风险提示: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0.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62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8,481.8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934.36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并将该项目预计投入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调减至24,416.25万元,变更的15,583.75万元募集资金投向新增项目“智能装备北京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
注2: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在“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的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6年10月。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首发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重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对募投项目的立项、延期及调整均经过了充分的论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客观因素、公司经营计划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度延缓。“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建设前期,曾因不可控因素停工,导致未能按预期节点完成项目建设计划,建筑工程整体验收推迟。公司在项目产线建设过程中,综合考虑大、中、小型机器人的生产需求,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角度出发,将能够通用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工艺尽量合并规划建设,导致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周期有所延长;另外,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能规划,最大程度提高产能利用率,适度放缓了项目建设进度。
综上,公司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前提下,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金额50%,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系军工领域特种装备研发与制造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以来深耕军工信息化、智能化、无人化技术领域,自主研发并储备了系列化机器人产品,包括排爆机器人、侦察机器人、多用途机器人、核化检测机器人等,具备复杂系统总体研制能力,在特种机器人领域有着较为优势的市场/竞争地位。公司以总体单位身份研发的多款特种机器人型号产品已成功交付客户,并获得持续的订货。
当前国际局势变乱交织,俄乌冲突持续僵持,巴以冲突周期性爆发,大量无人化、智能化装备在俄乌冲突和巴以冲突中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及应用。未来武器装备信息化、智能化趋势不断深化,传统武器装备将不断转型已成为大的趋势。军用机器人也将从传统完成特种侦察、支援保障、核化探测等保障任务逐步拓展到搭载多种作战任务载荷(包括步兵用的枪械、小口径弹药、导弹、榴弹发射器)并应用于实战中,这将进一步扩大军用机器人市场空间。
“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交付能力,对于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有积极作用。同时项目建设将提升公司产品质量,改善公司产品结构,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助力公司进一步发展。
2、 项目可行性分析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打造强大战略威慑力量体系,增加新域新质作战力量比重,加快无人智能作战力量发展。装备建设上新质作战力量多点开花,未来新域新质作战力量将呈现体系化、规模化发展趋势,成体系发展无人化、智能化装备,公司特种机器人产品顺应装备建设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
公司长期专注于高科技特种装备的研发与制造,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行业资质齐全,公司现有多款产品正在竞标中。公司管理人员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为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能够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运营发展需要,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适当延长募投项目实施周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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