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下午2:00
2、 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梨园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光电园二期综合楼A1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 投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9:15-2024年11月19日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姜滨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1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02,736,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63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51,188,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1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1,547,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63%;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4,1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3,320,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81%。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以现场参会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上述相关议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进进律师、孙春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