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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会议室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6、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4年12月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5日(9:30-11:30,13:00-15: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至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 证券办,邮编:264001,信函请注明“瑞康医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电子邮箱:stock@realcan.cn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589

  2、 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下午3:00。

  6、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 证券办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20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进行。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一: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时间:2024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1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康医药”) 业务的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公司控股股东张仁华、韩旭夫妇旗下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口腔”)拟无偿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3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截至目前,张仁华、韩旭夫妇持有公司25.7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旭、韩春林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旭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峰山路1号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2326163125R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韩旭(持股比例 60%);张仁华(持股比例 40%);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目前,瑞祥口腔的实际控制人为张仁华、韩旭夫妇, 张仁华、韩旭合计 持有公司25.7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控股股东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财务支持具体内容

  1、交易金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

  2、用途: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

  3、借款期限:有效期 3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

  4、其他情况说明: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 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是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积极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 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2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瑞康医药”)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职业操守及服务情况,同时也为了 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 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22层A24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人员信息

  (1)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3人

  (2)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24人

  (3)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

  (4)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共有从业人员 3,091人。

  3. 业务规模

  中兴财光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业务收入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52.94万元。2023年度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1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2家。

  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天津、重庆、山东、山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制药、房地产等行 业。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 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 为主,2023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20,449.05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中梁,注册会计师,1994年考取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 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龙英,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侯胜利,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中梁、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龙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侯胜利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收费不超过120万元。

  上期(2023)审计收费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事务所的收费 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及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

  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职业操守及服务情况,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相关业务规则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一)《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四)中兴财光华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文件;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4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4年11月19日上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岩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瑞康医药业务的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夫妇控制的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拟无偿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3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包含利息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相关业务规则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0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4年11月19日上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瑞康医药业务的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夫妇控制的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拟无偿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3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包含利息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联董事韩旭、韩春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下午15时在公司13号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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