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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15:3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长黄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向自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王慧敏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磊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黄彬瑛女士和董事黄晓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张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同意提交董事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期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有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同意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二)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三)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四)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五)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六)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九)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02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关联董事张磊先生、王慧敏女士、台冰先生和徐宁先生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董事会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16: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农产品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监事彭伯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的议案》。为夯实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同意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上海浦东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商集团”)、上海惠于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于南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投资“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不高于30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13亿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51%。

  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杭迎伟

  5、注册资本:888,593.9744万元

  6、经营范围:境内外各类建设工程的承包、设计、施工、咨询及配套设备、材料、构件的生产、经营、销售,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咨询,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上海建工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 其他说明:公司与上海建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上海建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浦东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浦东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330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龙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商业投资,商业投资项目的策划、咨询,商业资产重组策划,商业信息咨询,商业企业管理,自有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浦商集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

  8、其他说明:公司与浦商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浦商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海惠于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惠于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惠东村1300号1幢二层201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瞿超级

  5、注册资本:500万元

  6、经营范围:(1)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自主展示(特色)项目:企业管理;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餐饮管理。

  7、股东情况:惠于南公司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集体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其他说明:公司与惠于南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惠于南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占地面积约为438亩(具体以土地合同为准),总投资额不高于30亿元。项目将定位为浦东新区一级综合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并借助项目所在上海惠南镇的区位优势,重点发展农产品进出口业务,将打造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农产品进出口重要集散地。

  四、 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海吉星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注册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3、注册资本:不超过130,000万元

  4、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51%,上海建工、浦商集团和惠于南公司合计持股不高于49%。

  7、组织架构:(1)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提名4名董事,上海建工提名2名董事,浦商集团提名1名董事;董事长由公司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项目建成运营后,上海建工提名1名副董事长,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2)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提名2名监事,上海建工提名1名监事,惠于南公司提名1名监事,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主席由上海建工提名,监事会过半选举产生。(3)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项目建设期总经理由上海建工委派,副总经理全部由公司委派;项目建成运营后,总经理由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公司委派2名,上海建工委派1名;设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长)1名,由公司委派;设财务部副部长1名,由上海建工委派。

  五、 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有助于公司继续夯实长三角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后续涉及获取项目用地、与合作方签订合资协议及成立项目公司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相关说明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项目用地摘牌及相关手续,签署土地、产业监管相关协议;与合作方签署项目公司合资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七、 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与参股公司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3,000万元展期至2026年8月3日,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1,200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信祥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对信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进行了核查,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关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15:30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信祥公司运营,拟同意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3,000万元展期至2026年8月3日,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1,200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其他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董事、高管,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鉴于公司副总裁薛彤先生兼任信祥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上述规定,信祥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属关联交易。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3、本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 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兰花社区布吉路1017号深圳市成业冷冻有限公司402

  (三)法定代表人:薛彤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6日

  (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

  (八)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九)其他股东方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兰花社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1912-1917室

  (2)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3)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1998年11月3日

  (6)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商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清洁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养老服务。

  (7)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99%、1%股权。

  (8)公司与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车公庙泰然七路1号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1204

  (2)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2006年9月26日

  (6)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和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7)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99%、1%股权。

  (8)公司与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1209-(7)

  (2)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3)注册资本:人民币68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2017年8月31日

  (6)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男士服装、女士服装、童装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99%、1%股权。

  (8)公司与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股权穿透图

  (十一)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26,695.41万元,负债总额为16,044.86万元,净资产为10,650.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10%。2023年度,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42.31万元,净利润为-117.85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0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27,621.60万元,负债总额为17,022.73万元,净资产为10,598.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63%。2024年1-10月,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48.92万元,净利润为-51.67万元。

  (十二)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2011年,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了信祥公司合作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注册资本2,400万元,公司持有40%股权,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8%股权,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17%股权,深圳市友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2013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信祥公司各股东同比例增资至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信祥公司40%股权。2018年1月,信祥公司股东“深圳市友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仍持有信祥公司5%股权。其中,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三批计划”。2024年2月,项目完成法定图则公示,截至目前,项目规划报批等工作尚在推进中。

  (十三)信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事项,截至目前,信祥公司发生两起劳动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24.67万元。信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本次借款展期的情况

  为支持参股公司信祥公司运营,拟同意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3,000万元展期至2026年8月3日,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1,200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四、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暨公司上一年度对该借款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共同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展期2年,其中公司提供借款800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和9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3,00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借款1,200万元,借款期限2年;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和11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已到期。

  五、 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董事会意见及风险防控

  信祥公司所负责项目尚在前期推动当中,暂无充足现金流偿还股东借款。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信祥公司借款展期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分别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并收取了资金占用相关成本,风险共担;公司对信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进行了核查,风险可控。

  六、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风险基本可控;该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定价公允。薛彤先生系公司副总裁,同时兼任信祥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审议该事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其他

  1、公司上一年对信祥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

  2、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76,633.4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共计28,008.5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8%,其中,逾期未收回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3,408.56万元。

  3、截至目前,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投资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6,539.40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天津投资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按15%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12月3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日、8月30日、2023年4月27日、8月29日和2024年7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本金844.872万元及全部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会计政策,南昌公司对南昌冷链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0.5%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日、8月30日、2023年4月27日、8月29日和2024年7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截至目前,公司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本金13,237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武汉海吉星项目尚处于招商培育阶段,暂无充足的现金流偿还债务。武汉海吉星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市场合作及招商运营,继续加大力度推动项目土地涉及的政府回购还建项目事宜。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武汉海吉星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和债权按20%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9月3日、2021年4月29日、9月2日、2022年4月26日、8月30日、2023年4月27日和2024年7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235.29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绿膳谷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绿膳谷公司借款及资金占用成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8月30日、2023年4月27日、8月29日和2024年7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7、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为其参股公司广西海吉星冻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冻品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2,552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会计政策,广西海吉星对广西冻品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0.5%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4年7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八、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18年起已连续6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15:3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总部设于北京,是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 Ltd(GTIL,致同国际)在中国唯一的成员所,英文名称为Grant Thornton。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致同在全国拥有29家办公室。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名,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名。

  业务收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15.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忠年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忠年先生从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智彤女士,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智彤女士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盖大江先生,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含税)为18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重大事项检查情况审计费用5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18年起已连续6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均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议案2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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