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蔡浩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为75,831,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7.45%被动稀释至34.70%,持股比例减少2.75%。其配偶杨雪艳通过控制中信博的股东融博投资和万博投资,间接控制中信博13,503,4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67%被动稀释至6.18%,控制股份比例减少0.49%。蔡浩、杨雪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数为89,335,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4.12%被动稀释至40.88%,控制股份比例减少3.24%。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6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53,790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02,462,150股增加至218,515,940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蔡浩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不变,仍为75,831,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7.45%被动稀释至34.70%,持股比例减少2.75%。

  其配偶杨雪艳通过控制中信博的股东融博投资和万博投资,间接控制中信博权益的股份数不变,仍为13,503,4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67%被动稀释至6.18%,控制股份比例减少0.49%。

  蔡浩、杨雪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数不变,仍为89,335,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4.12%被动稀释至40.88%,控制股份比例减少3.24%。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注:1、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本202,462,150股计算,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218,515,940股计算。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其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9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053,79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89,99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3,226,696.7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38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中信博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蔡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各位董事认为公司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中信博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各位董事认为公司为推动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常州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13,835,000.00元的无息借款(光伏跟踪系统平行驱动器产能扩建项目257,585,000.00元,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56,250,000.00元)、向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43,080,000.00元的无息借款、向准格尔旗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36,311,696.74元的无息借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各位董事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宗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中信博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为推动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常州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13,835,000.00元的无息借款(光伏跟踪系统平行驱动器产能扩建项目257,585,000.00元,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56,250,000.00元)、向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43,080,000.00元的无息借款、向准格尔旗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36,311,696.74元的无息借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