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147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6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的董事有张俊先生、申太根先生、吴楠楠女士。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户中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4,309,258股股份。
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由于上述事项发生变动: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080.3943万元变动至人民币7,649.4685万元,股份总数将由8,080.3943万股变动至7,649.4685万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协商2024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1,485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提请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例会决议;
3、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4-090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10:30在长春市卫星路147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6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雨霖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监事潘贤平、马端香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485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4-091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4,309,258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080.3943万元变动至人民币7,649.4685万元,股份总数将由8,080.3943万股变动至7,649.4685万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4,309,258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080.3943万元变动至人民币7,649.4685万元,股份总数将由8,080.3943万股变动至7,649.4685万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注销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0月8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10月8日,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309,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30%,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9.9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0.65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997,549.1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在相应时间节点及时披露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回购专用证券专户中的股份应当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因此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股份4,309,258股全部予以注销。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4,309,25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0,803,943股的比例为5.3330%,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可能引起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动的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注销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做出的决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研发、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4-092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计划注销回购的4,309,258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将由8,080.3943万元变更至7,649.4685万元。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上述条款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4,309,25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0,803,943股的比例为5.3330%,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拟注销全部回购股份4,309,258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8,080.3943万元变更至7,649.4685万元。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变更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片剂、硬胶囊剂、无菌原料药(阿魏酸钠)、原料药(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硫酸亚铁、富马酸亚铁、甘油、碳酸钙、氧化锌、氧化镁、硫酸锌、氯化钾、重质碳酸镁、硫酸铜、唑来磷酸、瑞香素)、冻干粉针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无菌原料药(阿魏酸钠)、原料药(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硫酸亚铁、富马酸亚铁、甘油、碳酸钙、氧化锌、氧化镁、硫酸锌、氯化钾、重质碳酸镁、硫酸铜、唑来磷酸、瑞香素、蛋白琥珀酸铁、枸橼酸钙)、冻干粉针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公司经营范围等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四、授权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4-093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因公司2023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届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年8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5)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6)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7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9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5人。
(7)2023年度审计收入:业务总收入:287,224.6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8)业务情况: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7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容诚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王书阁,200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爱美客(300896)、漫步者(002351)、优德精密(300549)、双鹭药业(00203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双鹭药业(002038)、优德精密(300549)、艾艾精工(60358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立志,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中国医药(600056)、中国电研(688128)等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的因素,与容诚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已连续1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大华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拟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独立性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为容诚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容诚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例会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4-094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0.09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553.22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93.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086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9,527,157.17元,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8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8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1月16日,超募资金累计使用2,970.00万元,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19,827,157.17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2024年及2025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8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
五、 公司承诺事项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如下:
1、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1,485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485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4-095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4: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事项
1、上述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均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邮寄地址: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西点药业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0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西点药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银姬、郑圣玉
联系电话:0431-80606619
传 真:0432-65888287
电子邮箱:zhengdai@xidianyy.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西点药业董办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30”,投票简称为“西点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共持有其__________股股票,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并代为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签字。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4-096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重酒石酸利斯的明口服溶液境内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变更申请《受理通知书》,国家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注册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重酒石酸利斯的明口服溶液
分类:化学药品
剂型:口服溶液剂
规格:120ml:0.24g(按 C??H??N?O?计)
受理号:CYHB2401920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变更
注册申请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查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二、药品相关情况简介
重酒石酸利斯的明口服溶液,用于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的症状。
三、同类药品情况
经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已获得重酒石酸利斯的明口服溶液注册批件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为2家。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上述药品已获得注册申请受理,报送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审评审批。上述药品获得受理通知书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相关药品的注册批件取得时间和结果均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该项目进展并对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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