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研”)系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上海中研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7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海中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研业务发展需求,上海中研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上海中研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办理的固定资产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3,700万元最高本金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7月22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988号11幢2楼
4、法定代表人:毕鑫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9、上海中研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
2、债务人: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3,700万元;
6、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7、担保期限: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9年11月18日。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全资子公司上海中研经营融资需要,有利于高效利用资金,缓解子公司的融资压力,支持上海中研良性发展。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人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及长远发展利益,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2.97%、3.20%。
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2.97%、3.2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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