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公司拟对《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39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蒋海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公司以2024年5月27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上述权益分派,转增225,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562,500,000增加至787,500,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62,500,000元增加至787,500,000元。
2、因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公司注册地址拟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2号楼B楼301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东街188号”。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后的相关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42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9日 15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东街188号B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9日
至2024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通过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方式请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邮件方式在邮件内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ir@ezviz.com邮箱;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
3、公司不接受登记时间以外的时间进行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静文、陈菁婧,电话0571-86612086
电子邮箱:ir@ezviz.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启智东街188号萤石网络董事会办公室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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