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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4-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创业街65号长飞光纤总部大楼2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马杰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旭、陈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网附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4-03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熊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熊军先生因工作安排变动,申请辞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熊军先生辞任后,将自2024年11月22日起在本公司子公司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熊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2024-030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董事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其中4名独立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马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补选曾宪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宋玮先生(审计委员会主席)、李长爱女士及曾宪芬先生组成。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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