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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更名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北京大华国际已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承继。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其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北京德皓国际现指派郑志刚先生、裴士宇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郑志刚先生为项目合伙人,裴士宇先生为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工作调整原因,刘晶静女士、罗怀金先生不再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志刚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了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裴士宇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郑志刚先生、裴士宇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事务所名称的说明》;

  (二)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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