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4-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7,694,018.94元,其中超募资金937,694,018.94元。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7.06%。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2,987,6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5,293,581.0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7,694,018.94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2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3]921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根据公司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减投资金额及使用调减资金、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841.6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683.20万元(含)。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377,097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8,466,727.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三)其他事项
2023年10月,公司从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尾号:9654)支付了发行费用中的审计费6,132,075.46元、律师费2,783,018.88元,合计8,915,094.34元。该8,915,094.34元属于应从超募账户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现予以更正。但因原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已于2024年6月注销,故新开立专户,将8,915,094.34元从超募资金账户转至新开专户,用作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待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该专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37,694,018.94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0,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7.0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7.06%。本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6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4-070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选监事冯广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所形成的决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7.06%。本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4-071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2号公司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9日
至2024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2月5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合伙企业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箱(发送至public@cnaction.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时间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2月5日16: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爱科赛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临时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康丽丽
2、联系电话:029-85691870-8329
3、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2号
4、电子邮箱:kangll@cnaction.com
5、传真:029-85692080
6、邮编:710119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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