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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双方商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含母公司及合并报告),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总费用与上年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及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7,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交易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贝特瑞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该类关联交易发生额/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2:2024年1-10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

  注3: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注4: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商品及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并结合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的优势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业务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二) 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结算方式和条件是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循环”)、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锂能”)。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4,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芳源循环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待具体担保协议签订时,公司将与担保对象协商反担保事宜、与担保对象其他股东协商等比例担保事宜(如涉及),并就协商、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2025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芳源循环、芳源锂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公司已将相关长期担保合同纳入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

  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在上述预计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对担保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2、注册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

  3、法定代表人:陈万超

  4、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芳源循环100%股权,芳源循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24年1-9月/202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芳源循环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芳源循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8月29日

  2、注册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厂房一)

  3、法定代表人:谢宋树

  4、经营范围:研发、收集、利用:含镍废物(HW46)、含铜废物(HW22)(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球形氢氧化镍、氢氧化钴、电解铜、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芳源锂能91.70%股权,威立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芳源锂能8.30%股权,芳源锂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24年1-9月/202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芳源锂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芳源锂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实际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待具体担保协议签订时,公司将与担保对象协商反担保事宜、与担保对象其他股东协商等比例担保事宜(如涉及),并就协商、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额度预计,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能够有效管控,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董事会意见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芳源股份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76.49%、25.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4,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61.19%、20.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期货交易所品种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有效控制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价格波动的风险能力,保障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镍、碳酸锂、纯碱、烧碱等品种。如进行生产经营业务以外的交易品种,则需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场所: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

  ●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同时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 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元正极前驱体、球形氢氧化镍、硫酸盐、锂盐等,涉及的主要原材料为含金属镍、钴、锂等材料。由于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金属价格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金属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近年来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对公司成本管控产生了较大影响。为降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期货交易所品种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有效控制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价格波动的风险能力,保障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 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到期采用对冲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镍、碳酸锂、纯碱、烧碱等品种;如进行生产经营业务以外的交易品种,则需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期限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为规避原材料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一) 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由于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使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审批权限、组织机构、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开展业务,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匹配,套期周期与现货库存周期相对应,设置合理的止损线,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公司将在制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严格控制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5、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通讯设施,确保套期保值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技术故障时,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防范技术风险。

  6、公司将积极关注期货套期保值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将根据政策变化及时作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调整,以防范政策波动风险。

  四、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旨在借助期货市场风险对冲功能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降低原材料和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业人员,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通过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相关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了降低原材料和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方面风险,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针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较为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品种。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授信及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保证金质押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9日

  至2024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2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

  邮政编码:529145

  联系人:黄敏龄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0750-6290808

  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至12月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3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罗爱平

  财务总监、副总裁:吕海斌

  董事会秘书:唐秀雷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至12月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电话:0750-6290309

  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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