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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9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投资”)、实际控制人楼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楼静静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4,200万元(含),其中:金田投资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城先生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楼静静女士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增持计划的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控股股东金田投资、实际控制人楼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楼静静女士《关于增持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楼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楼静静女士。

  (二)增持主体目前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楼国强、陆小咪夫妇及其子楼城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金田投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楼静静女士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12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金田投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楼静静女士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稳定,金田投资、楼城先生及楼静静女士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4,200万元(含),其中:金田投资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城先生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楼静静女士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金田投资、楼城先生及楼静静女士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资金安排

  金田投资本次拟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2024年11月18日,金田投资收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金田投资增持公司A股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楼城先生和楼静静女士本次拟通过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七)增持主体承诺

  金田投资、楼城先生及楼静静女士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后续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8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田铜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田”)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金拓(新加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拓新加坡”)。

  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金拓(新加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2)拟定英文名称:JINTUO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INDUSTRY PTE. LTD.

  (3)拟定注册资本:100万美金

  (4)拟定注册地址:36 ROBINSON ROAD #21-01 CITY HOUSE SINGAPORE 068877

  (5)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拟定经营范围:国际投资;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商务咨询服务。

  (8)股权结构:香港金田持有金拓新加坡100%的股权

  (9)董事:贺伊娜、李金阳

  以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金拓新加坡拟在香港投资设立金创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创香港”)。

  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金创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2)拟定英文名称:JINNOVATION INTERNATIONAL INDUSTRY (HONG KONG) LIMITED

  (3)拟定注册资本:100万美金

  (4)拟定注册地址:Flat A, 20/F Zj 300300-306 Lockhart RoadWAN CHAI HONG KONG

  (5)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拟定经营范围:国际投资;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商务咨询服务。

  (8)股权结构:金拓新加坡持有金创香港100%的股权

  (9)董事:王瑞、李金阳

  以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金拓新加坡拟在香港投资设立金盛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香港”)。

  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金盛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2)拟定英文名称:JINVIGORATION INTERNATIONAL INDUSTRY (HONG KONG) LIMITED

  (3)拟定注册资本:100万美金

  (4)拟定注册地址:Flat A, 20/F Zj 300300-306 Lockhart RoadWAN CHAI HONG KONG

  (5)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拟定经营范围:国际投资;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商务咨询服务。

  (8)股权结构:金拓新加坡持有金盛香港100%的股权

  (9)董事:贺伊娜

  以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2024年第二期股份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其中该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1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18日);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回购期间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或者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可能存在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在回购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因转股不足,导致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全部转股的风险;

  5、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根据《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注: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上述总股本为截至2024年11月15日的总股本1,478,899,490股。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提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振广大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浦发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如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61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者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浦发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其中该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6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22.8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均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因此公司股权结构不存在变动。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680,998.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27,165.69万元,流动资产1,990,301.96万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则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75%、2.42%、1.00%,占比较低。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研发、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亦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投资”)、实际控制人楼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楼静静女士计划自本增持计划披露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3日至2025年11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4,200万元(含),其中:金田投资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楼城先生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楼静静女士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除此之外,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间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回购期间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全部用于转换可转债,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所回购股份在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未能全部用于转换可转债,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或者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可能存在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在回购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因转股不足,导致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全部转股的风险;

  (五)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情况

  (一)重视股东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利益、公司长远利益及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实施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2024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4亿元。自2020年上市以来,公司实施连续的分红机制,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现金分红近8亿元。

  公司注重市值管理,灵活运用股份回购等资本市场工具。2024年,公司还积极运用股份回购提升投资者回报,截至目前,公司已实施完成了三期股份回购,股份回购金额累计达到5.82亿元。

  公司将继续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盈利水平以及资本开支等因素的基础上,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持续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二)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经过38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集研、产、销于一体,国内产业链最完整、品类最多、规模最大的铜及铜合金材料生产企业之一,能够满足客户铜产品一站式采购需求;同时,公司积极拓展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致力于发展成为世界级的铜产品和先进材料基地。公司以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指引,坚持诚信经营,坚持做实做强,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科技创新,坚持低碳环保,坚持“世界级的铜产品和先进材料基地”的目标不动摇,为推进现代工业文明做贡献。

  2024年,公司将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战略目标牵引,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针对性制定细分战略目标。以国际化的视角和理念,引进先进技术,健全组织能力,全方位提升采购、生产、销售等管理水平,努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朝着公司战略目标坚实迈进。

  随着环保政策趋严以及国内外“双碳”政策的纵深推进,公司将可持续的绿色低碳发展融入企业战略,不断创新铜基高新材料绿色发展新路径,紧紧围绕新能源、新基建、新消费等领域的绿色发展契机,通过铜基高新材料研发和再生资源高水平循环利用,助力“双碳”目标愿景的实现。

  (三)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和充分保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及网站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将公司投资价值有效传递给投资者。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投资者关切点,及时优化披露内容,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此外,公司将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与投资者保持全方位、多渠道的联系,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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