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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际得”)的控股子公司辽宁鼎际得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科技”)

  ● 反担保对象: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再担保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石化科技向东北再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石化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80.1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类型: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2个月(以下简称“本次贷款”),东北再担保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再明及其配偶王旖旎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应东北再担保公司要求,鼎际得、石化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再明及其配偶王旖旎拟就本次贷款涉及的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中,鼎际得、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再明及其配偶王旖旎分别为石化科技向东北再担保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反担保保证;石化科技为其自身的债务向东北再担保公司提供最高额反担保抵押,抵押物包括土地、构筑物、建筑物等,以上抵押物所有权归石化科技所有,权属清晰,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评估价值总额约为67,662万元,超过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再明及其配偶王旖旎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和反担保事项,不涉及向公司及石化科技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石化科技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石化科技2024年度提供不超过42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向东北再担保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反担保金额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辽宁鼎际得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2年11月9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81MAC38NACXR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6、法定代表人:林庆富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石化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石化科技52.67%股权。其他股东辽宁鼎际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石化科技28%股权;大连睿豪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石化科技10%股权;辽宁峻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石化科技9.33%股权。其中,辽宁鼎际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张再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辽宁峻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辛伟荣之子辛佳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0、信用情况:石化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债权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2、成立时间:2023年7月20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3MACRF8402K

  4、营业场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39号18层13室

  5、负责人:关长吉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反担保债权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东北再担保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

  1、反担保对象(甲方):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2、反担保人(乙方):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辽宁鼎际得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4、反担保方式:乙方为债务人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无论甲方基于主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反担保,也不论其他反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乙方不提出任何异议。

  5、反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所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或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甲方为债务人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分期到期,保证期间从甲方为债务人履行保证责任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务展期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期间从展期后甲方为债务人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

  7、反担保范围:乙方的保证范围为甲方在主合同项下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全部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违约金、代偿利息、赔偿金等)、甲方因债权人起诉、履行保证责任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产生的费用、保险费、登记费、保管费、鉴定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提存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本合同是一项持续性保证担保,债务人对全部被担保债权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中期付款或清偿不应被视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被解除,乙方应就被担保债权的最终余额的支付承担担保责任。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石化科技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支持石化科技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石化科技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管,亦已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控业务操作和经营风险;石化科技具备履约能力,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石化科技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主要原因为石化科技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运营管理,公司对石化科技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再明及其配偶王旖旎已同时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和反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均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批准范围内,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6,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80.10万元(不含本次),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提供的担保,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68%。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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