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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利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100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2850             股票简称:科达利

  2、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3、当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50.70元/股

  4、转股起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8年7月7日

  5、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1月9日起算,截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前转股价格的85%(即128.10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15,343,705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715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利转债”,债券代码“12706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约定,“科利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59.35元/股,后因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权益分派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自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至2023年1月16日期间,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相对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增加328,683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59.35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9.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2023年5月,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59.2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8.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三)2023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471,626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8月2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等手续,并于2023年8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33,471,626股,公司总股本由本次发行前235,909,596股增加至本次发行后269,381,222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58.9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2.2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8月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四)2024年5月,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52.2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0.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转股价格修正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未来3个月内(即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11月8日),如再次触发“科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4年11月9日起计算),若再次触发“科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截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28.10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科利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0755-26400270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101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科达利”)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累计不超过184,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为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科达利”)累计不超过99,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前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为江苏科达利向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宜宾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四川科达利向中信银行宜宾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能及时监控该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科达利

  1、江苏科达利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3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泓盛路899号

  法定代表人:李武章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锂电池结构件、模具、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厂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江苏科达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江苏科达利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四川科达利

  1、四川科达利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三江新区宋家镇新源大道二段1号

  法定代表人:黄传宏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池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科达利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川科达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债务人: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四川科达利在主合同项下应向中信银行宜宾分行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61,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66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96%;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6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5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宜宾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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