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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个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25,617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25,617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1号),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未信安”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40,000股,并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76,556,26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306,07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250,19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以及限售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增加的股份,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125,61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8%。该部分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2月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为:

  1.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9名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上述股票期权已完成行权,新增股份于2023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76,556,268股增加至76,952,268股。

  2. 公司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公司以2023年5月15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76,952,268股增加至113,889,356股。

  3. 2024年1月8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份共计439,56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3,889,356股增加至114,328,916股。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所作承诺,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三未信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三未信安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三未信安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25,617股

  1.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125,617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

  (三)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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