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4-07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盈通”或“公司”)股东辛军持有公司股份6,500,000 股,持股比例5.31% ,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于2023年12月12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辛军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67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减持数量不超过1,223,7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减持数量不超过2,447,400股。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24年11月14日复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以及《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根据股东辛军的减持计划,减持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具体说明见2024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因此,股东辛军减持时段在原披露时段内顺延9个交易日,即股东辛军减持股票期间由2024年11月13日-2025年2月12日变更为2024年11月26日-2025年2月25日。
截至2024年11月25日,股东辛军尚未开始实施减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现披露股东辛军的减持进展情况。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日开市起停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相关文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4日开市起复牌。
股东辛军的减持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不存在任何关联性。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辛军因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辛军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辛军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本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