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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经各基金托管人同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1月29日起调整旗下华夏高端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高端制造混合”,基金主代码:002345)、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开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014283)、华夏科技前沿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科技前沿6个月定开混合”,基金主代码:010016)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后的业绩基准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更适合作为基金的业绩基准。本公司相应修订了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修订内容自2024年11月29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二、基金合同修订

  (一)华夏高端制造混合

  (二)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开混合发起式

  (三)华夏科技前沿6个月定开混合

  本公司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将自2024年11月29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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