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15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将公司募投项目“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0,900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流中心项目(第一阶段)”,并向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396,226.40元)后,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9,563.92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万元。
截至2019年4月25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调整至用于实施新项目“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流中心项目(第一阶段)”,调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原因
1、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末,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入的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拟调减“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的投资规模,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900万元用于“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流中心项目(第一阶段)”,变更后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原项目的投资使用。
2、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公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自启动以来,不断提高公司在中药饮片产线的产能,增加中药饮片的销售收入,增强了公司在中药饮片领域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截至目前,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已投入资金及变更后拟投入金额与公司业务实际需求相匹配。
物流体系是医药零售企业的供血管,完善的物流网络能够为前端的医药零售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是公司全产业链发展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公司现有物流体系配送能力显然已经不能满足未来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公司现有物流中心药品仓储空间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若公司无法及时仓储面积、引入先进设备优化物流体系,建立现代化物流枢纽,或将使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流中心项目(第一阶段)”的建设将为公司在川渝地区的业务拓展提供支持,满足未来公司发展需求,夯实公司市场地位。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名称
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流中心项目(第一阶段)
(二)实施主体
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
(三)实施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腾飞一路316号
(四)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11,635.47万元,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成都,拟通过新建物流中心,满足公司在川渝地区的业务发展的阶段性需求。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在川渝地区的业务拓展提供支持,夯实公司市场地位。
(五)本项目投资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11,635.47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项目必要性分析
1、提高物流配送能力,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求
目前,公司配送能力已经不能满足未来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公司现有物流中心药品仓储空间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若公司无法及时扩充仓储面积、引入先进设备优化物流体系,建立现代化物流枢纽,或将使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公司坚持战略纵深的门店结构规划,省会级城市、地市级城市、县级市场、乡镇级区域门店规模均衡发展。从城市出发,将一心堂品牌逐步辐射到县域及乡镇级市场,从上至下引领品牌效应的认可度,重视县域及乡镇门店的发展,形成单个省级市场做深做强的发展理念。近年来,公司的经营规模持续扩大。2021至2023年,公司的营业收入由145.87亿元增长到173.80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一心堂及其全资子公司共拥有直营连锁门店11,516家。其中,四川省的门店数量自2021年的1,100家快速扩张至2024年9月的1,991家门店,未来公司仍将持续发力川渝地区,加快门店扩张速度。现有川渝地区物流中心已跟不上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速度,公司亟需提高该地区的物流配送能力,满足未来发展需求。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将成为公司现代化物流配送网络的重要枢纽之一,能够大幅提升公司的仓储容量、物流配送能力和仓储物流的管理效率,实现公司在川渝地区的物流资源集中及配送的优化,为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提供有力支撑,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要求。
2、引入先进物流技术和自动化设备,建立高效物流体系
近年来,随着居民健康意识逐步增强,居民对于药品的选择趋向于对症下药,药品的种类将进一步细化、多元化以适应居民需求趋势的变化,而产品的多元化趋势无疑对企业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不能及时升级现代化仓储物流体系以支撑前端多元化经营,或将使公司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目前,公司成都物流仓库的信息化、自动化程度较低,大部分工序仍然依靠人工进行,制约了公司在川渝地区的产品周转和供货效率。本项目拟通过自建现代化物流仓库的形式,解决商品整件与散件的仓储问题。同时,本项目还将引入多项先进物流技术解决药品追溯、集运出库等问题,并通过添置自动化设备实现验收存储的自动化、部分分拣环节的自动化等功能,提高自动化水准以减少人工投入。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成都物流仓储体系的物流运作效率和准确性将得到有效提升,并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3、发挥成都区位优势,降低公司物流成本
成都市是四川省内的重要交通枢纽。成都交通运输能力发达,本项目实施选址于成都,将有利于整合区域资源,进行药品集散分流。公司通过在成都建设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将便于公司业务辐射四川省、重庆市以及云南省、贵州省等省市,这对于公司建立现代化仓储物流体系,辐射周边重点省市的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最早于2004年便进入了川渝市场,目前川渝市场已成为公司除云南省之外的第二大市场。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四川省的门店数量为1,991家,相应门店数量占公司门店总数的比重为17.29%。随着公司在川渝地区门店布局的持续深化,公司对川渝地区的物流配送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对于公司深入开发和巩固川渝地区医药零售及批发市场、助力公司在川渝地区形成较强的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项目建成后,成都将成为公司核心的物流枢纽之一,发挥区位优势,与公司各省市物流中心形成协同效应,降低物流成本,是公司实现区域深耕、合理布局的重要支撑。
(七)项目可行性分析
1、国家及地方政策助力医药物流发展,项目具备良好的产业环境
近年来,我国政府逐步推进医药物流建设,国家对医药物流政策经历了“加快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到“发展现代绿色医药物流”再到“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的变化。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各项利好政策,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促进医药物流行业专业化发展。
本项目将在四川省成都市进行建设,国家及四川省政府相关政策支持医药流通行业供应链体系建设,鼓励医药物流行业的转型升级,为本次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产业环境。
2、川渝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利于消化新增配送能力
川渝地区市场空间广阔,发展空间充足。根据中康科技最新数据,2022年四川省和重庆市的药品零售规模分别为316.46亿元和137.86亿元。川渝地区市场规模较大,并且紧邻云南省,是公司的战略扩张的必争之地。
从竞争格局来看,四川省的药店竞争较为激烈,但行业集中度较低。川渝地区的市场发展空间广阔,目前尚未出现区域性龙头企业,加之地理位置上毗邻云南省,是公司未来战略布局的重点区域。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四川省的门店数量为1,991家,相应门店数量占公司门店总数的比重为17.29%。随着公司在川渝地区门店布局不断加密,公司在川渝地区的业务规模也将不断扩大,能为本次项目新增的配送能力提供市场消化基础。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能够辐射整个川渝地区的现代化物流仓储中心基地,随着公司在川渝地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本项目新增的配送能力将能得到消化,从而形成公司在川渝地区的业务闭环,实现连锁门店的快速拓展、并增强盈利水平。
3、完善的仓储物流管理体系,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物流体系是医药零售企业的供血管,完善的物流网络能够为前端的医药零售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是公司全产业链发展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公司自成立以来便一直重视物流体系的构建和完善,配送范围包括四川、重庆、贵州、广西、海南、上海、天津、山西、河南等省市。各仓储中心依托集团进行统一调配,实现一份库存供全国,一方面为门店提供无线延展的虚拟货架,另一方面能多渠道满足顾客特定的商品需求。
在仓储物流人才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医药零售行业运营与管理经验,已建立了一支优秀的医药仓储物流人才团队,并形成一套成熟完善的仓储物流体系。公司的仓储物流人才普遍具备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部分仓储物流人才还具备有医药相关的学识背景,在仓储管理、药品分拣、分发、物流配送等方面都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同时,公司定期开展多种形式培训,采取聘请业内专家现场教学等方法对现有仓储物流人员和仓储物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保持公司团队业务端的专业性。
综上所述,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开展,积累了丰富的物流管理经验,公司在仓储方面的建设、管理及运营经验,能很好地为项目的实施打下经验基础,缩短项目的实施周期。同时,公司在仓储物流专业上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梯队储备也可以为本项目提供人才经验和指导。
(八)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九)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主要面向公司内部提供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经营中体现。
四、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新募投项目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流中心项目(第一阶段)的顺利实施,公司拟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增资10,900万元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施。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之前已对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科学的研究和论证,但在项目的实施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原材料及设备价格波动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进而导致项目进程等不及预期的情况。在新项目变更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行业管理政策变化风险
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持续受到国家政策的规范及影响。随着我国药品零售行业管理标准逐年提升,对于企业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新医改的逐步深入,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两票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政策的同时,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根据政策变化,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和内部管理提质,则有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此外,国家颁布多项政策推动新医改实施,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两票制”、“4+7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政策,按趋势将会持续推进各项新医改政策。各项新医改政策体系由于涉及面较广,具体执行需要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走势,加强对行业准则的把握和理解,积极应对政策变化,调整业务和管理模式,通过提升内部规范治理,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二)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升,一些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大型医药零售连锁企业逐步形成,这些企业可借助其资金、品牌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发展壮大,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随着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水平持续提升、药品零差率政策推广、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加之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购物方式为主的消费群体正在逐步形成,市场竞争加剧。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通过“新开+收购”并重的方式,加快门店网络扩张;积极参与医改政策,创新经营模式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保持和扩大区域竞争优势。
(三)持续扩张的风险
为保障新增配送能力消化,公司未来几年将在项目建设地所在区域持续进行门店扩张。如果公司在持续扩张的同时不能有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后台支持能力和服务,将可能面临新开门店无法顺利、及时达到盈利预期风险,进行相应公司未来的发展和经营业绩。
公司将继续加强现有门店的经营管理,同时在新建门店扩建之前,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充足准备,将风险降低至最小。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将公司募投项目“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实施新项目“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流中心项目(第一阶段)”调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900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流中心项目(第一阶段)”事宜是公司依据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142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将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为保持财务以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批发和零售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29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沈胜祺,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 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明维,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和项目合伙人沈胜祺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明维最近3年未收(受)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沈胜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明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30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通过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报备文件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138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冯萍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5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总额为70.28亿元,具体额度在不超70.2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5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13.68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3.6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广安昌宇药业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0.7亿元,用于本草堂上述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0.7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为保持财务以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公司监事的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绩效考核发放。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上海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上海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物流中心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14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关联方阮鸿献先生租赁房产,具体如下: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了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需回避表决。
二、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1、阮鸿献先生简介
阮鸿献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6月出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从业药师职称。1987年6月起历任开远鸿翔药材经营部经理,昆明鸿翔中药材经营部经理,鸿翔中西大药房法定代表人。1997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云南鸿翔中草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0年11月至2009年5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阮鸿献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裁一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阮鸿献先生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阮鸿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阮鸿献先生控制下的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阮鸿献先生租赁房屋为正常营运之需,为正常的商业往来。所租赁房屋具备基本的生产办公设施,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以上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对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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