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国联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l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010-56517299、400-160-60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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