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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金德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许玉松先生、李泽广先生、吴国庆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公司拟以自有的不动产权、机器设备等对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明细以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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