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3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长季金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的,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4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人民币3.06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7.31亿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中期现金股利,每10股派送人民币3.062元(含税)。以公司2024年6月30日普通股总股本18,351,324,463股计算,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56.19亿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2、2024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同时能保证公司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3、2024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的,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2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出席有表决权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委托出席董事3名,袁军和胡军授权委托葛仁余、于兰英授权委托姜健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仁余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别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