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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冯蓬勃先生、徐小凤女士、魏文滨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成后,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相应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8.88元/股调整为28.78元/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为18.12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3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在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成后,调整2021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王琨女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1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5,246万份,行权价格为29.33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4、2021年6月24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5、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2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7名激励对象授予5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3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22年4月20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将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29.13元/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56人调整至503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5,246万份调整为4,877.6764万份,注销368.3236万份已获授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相关激励对象及数量不变。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2022年6月16日,公司已完成上述368.3236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8、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207人调整至195人,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500万份调整为468.062万份,注销31.938万份已获授股票期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9、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22.0600万份进行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29.03元/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03人调整至432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2,447.4000万份调整为1,501.6130万份,注销945.7870万份已获授股票期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7月3日办理完成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0、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195人调整至147人,注销118.805万份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后,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468.062万份调整为349.257万份(其中第二个行权期内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235.11万份调整为116.305万份)。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4月10日办理完成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32.952万份进行注销。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办理完成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2、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价格的议案》《关于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将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03元/股调整为28.93元/股,并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01.6130万份进行注销。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7月1日办理完成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3、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8.93元/股调整为28.88元/股。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4、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成后,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8.88元/股调整为28.78元/股。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王琨女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3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7月20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数由5,704人调整至5,551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1,000万份调整为20,899.09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22,520万份调整为22,419.09万份。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2023年9月26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5、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8.37元/股调整为18.27元/股,并确定以2024年6月27日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2025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可行权日的相关条款。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并于2024年6月28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4年7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7、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2025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可行权日的相关条款。独立董事姜付秀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了投票权。

  8、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551人调整至5,002人,注销1,534.4858万份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后,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20,899.09万份调整为19,364.6042万份。公司已于2024年8月16日办理完成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8.27元/股调整为18.22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及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9、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成后,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为18.12元/股。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相关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行为时,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28.88-0.10=28.78元/股

  调整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18.22-0.10=18.12元/股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2021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办法》及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冯蓬勃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成后,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相应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8.88元/股调整为28.78元/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为18.12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监事会对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审核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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