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证券简称:奥士康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涌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222,901,9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236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22,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952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901,9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901,9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4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901,9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42%。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程涌先生、贺梓修先生、徐向东先生、宋波先生、龚文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程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2,407,3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7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7,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6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程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贺梓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2,403,2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3,2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贺梓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徐向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2,411,1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7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1,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85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徐向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宋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2,410,9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7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6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宋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龚文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2,411,1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7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1,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8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龚文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王龙基先生、陈世荣先生、刘雪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龙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2,406,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7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0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王龙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陈世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2,406,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7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0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陈世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刘雪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2,414,7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4,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7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刘雪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匡丽女士、周雪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匡丽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22,406,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7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8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匡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周雪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22,412,2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2,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周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65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4%;反对32,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弃权2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726%;反对32,1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88%;弃权2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58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史兴浩、陆森怡
3、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3证券简称:奥士康公告编号:2024-053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在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匡丽女士主持。本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匡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匡丽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匡丽女士简历
匡丽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科长职位。2019年9月至2021年3月,任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科长职位,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任深圳喜珍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采购高级科长,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匡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2%。匡丽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匡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913证券简称:奥士康公告编号:2024-05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在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程涌先生主持。本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程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程涌先生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程涌先生(召集人)、陈世荣先生、王龙基先生
2、审计委员会:刘雪生先生(召集人)、王龙基先生、陈世荣先生
3、提名委员会:陈世荣先生(召集人)、贺梓修先生、王龙基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龙基先生(召集人)、刘雪生先生、贺梓修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贺梓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龚文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尹云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尹云云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6910253
办公邮箱:zhengquanbu@askpcb.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32楼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同意通过。其中,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韩裕龙先生、李家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韩裕龙先生、李家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6910253
办公邮箱:zhengquanbu@askpcb.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32楼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 程涌先生简历
程涌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深圳市奥士康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奥士康科技(益阳)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程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贺波女士的配偶;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程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0%,通过控股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程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贺梓修先生简历
贺梓修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森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喜珍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JIARUIANPTE.LTD.董事,HIZANPTE.LTD.董事,长沙摩耳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喜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贺梓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贺梓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龚文庚先生简历
龚文庚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公司销售总监,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销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龚文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文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尹云云女士简历
尹云云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及鉴证业务部高级经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兼事业部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尹云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尹云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 韩裕龙先生简历
韩裕龙先生,199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曾任职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韩裕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裕龙先生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 李家娜女士简历
李家娜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通美晶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李家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家娜女士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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