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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4-05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会议由陈建光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通过《关于中冶集团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白小虎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白小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 通过《关于中冶集团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周国萍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周国萍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 通过《关于建研院申请为其控股子公司中国京冶的新加坡分公司承揽圣淘沙酒店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之分公司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实施圣淘沙滨海酒店项目提供履约担保,项目合同金额为20.1亿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约109亿元,不含税,具体担保金额以承包商应付或可能支付业主的所有款项、责任、裁决、损失、损害、费用等为准),担保期限约54个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 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建研院为其控股子公司中国京冶的新加坡分公司承揽圣淘沙酒店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白小虎先生简历

  白小虎,男,1968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白先生历任上海宝冶建设公司工程经营部副总经济师、市场营销部副处长、广州大学城项目部副经理、广州分公司经理兼广州大学城工程项目部经理、华南分公司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程总承包部部长,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冶河南分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先后任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中国中冶河南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中冶河南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0年10月,任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白先生毕业于西安冶金建筑学院自控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是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

  周国萍女士简历

  周国萍,女,196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周女士自1992年3月至1996年9月,历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计划处副处长,综合计划部、计划财务部主任助理兼处长;1996年9月至1999年10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管理部副经理;1999年10月至2003年10月,先后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部经理、财务部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2016年9月至2020年2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周女士大学毕业于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建材机械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后在厦门大学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4-05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为本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的分公司,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建研院”)为中国中冶二级子公司,本次拟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京冶”)之分公司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合同金额为20.1亿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约109亿元,不含税)的项目提供履约担保。截至本公告日,中冶建研院已实际为被担保人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 是否有反担保:是。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及其所属的中国京冶最近一期期末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于近期中标新加坡圣淘沙滨海酒店设计及工程施工项目,中标意向书约定的项目合同金额为20.1亿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约109亿元,不含税)。按照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冶建研院作为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所属中国京冶的控股股东,拟以自身名义向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确保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按约定履行各项承包商义务。中国京冶的少数股东北京博奥华泰投资有限公司拟在中冶建研院为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提供担保后,按照持股比例向中冶建研院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研院申请为其控股子公司中国京冶的新加坡分公司承揽圣淘沙酒店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中冶建研院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京冶之分公司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实施圣淘沙滨海酒店项目提供履约担保。

  本次担保业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1992年5月

  2、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3、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6.9亿元

  5、法定代表人:张剑

  6、主营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等

  7、主要股东:中冶建研院持股94.00093%,北京博奥华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99907%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0月,中国京冶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8.87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6.33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54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7.02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4亿元。

  (二)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06年7月

  2、注册地:新加坡

  3、主要办公地点:21 Bukit Batok Crescent, #19-77 Wcega Tower, Singapore (658065)

  4、主营业务:工程承包和专业分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中冶建研院为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项目履约提供母公司担保,是项目招投标文件的明确要求,也是当地实施同类项目通行的行业惯例。圣淘沙滨海酒店项目是新加坡的重要房建开发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新加坡及东南亚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被担保人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整体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资金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中国京冶少数股东北京博奥华泰投资有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向中冶建研院提供反担保,以进一步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研院申请为其控股子公司中国京冶的新加坡分公司承揽圣淘沙酒店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中冶建研院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京冶之分公司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实施圣淘沙滨海酒店项目提供履约担保,项目合同金额为20.1亿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约109亿元,不含税,具体担保金额以承包商应付或可能支付业主的所有款项、责任、裁决、损失、损害、费用等为准),担保期限约54个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0月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4.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63.7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9%和4.38%;其中,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60.7亿元,实际担保金额55.9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17%和3.84%。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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