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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2024-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提案。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王海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王彤宙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卢耀军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刘正昶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表决表中的数据差额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中晔、张文亮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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