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4年12月2日(含)起暂停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已通过海银基金购买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针对处于封闭期内或设置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的基金,投资者可在相关基金赎回业务开放期内或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通过海银基金办理赎回业务。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网址:www.dfha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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