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莉女士主持。
此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监事高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球化战略需要,于近日任命施婧(JING SHI)女士担任公司首席技术官、全球临床业务负责人职务。施婧女士主动申请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不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施婧(JING SHI)女士将继续负责公司实验室测试事业部及药效事业部的运营管理,并协助总裁负责新药研发服务相关新技术的评估,新技术平台的搭建,牵头行业战略合作;同时,作为全球临床业务负责人,负责海外临床业务开拓及美国子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施婧(JING SHI)女士的职务调整于相关申请及公司任命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婧(JING SHI)女士通过宁波益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公司72.3920万股。施婧(JING SHI)女士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份转让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199号中心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4日
至2024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以上议案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一)现场参会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bo@innostar.cn)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或者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提供上述1、2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
(三)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在会议召开前抵达会议现场并进行现场会议登记的股东方可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351号1号楼432室
联系电话:021-50801259
电子邮箱:bo@innostar.cn
联系人:白雪、王敏斐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若填写持股数与股东名册登记不一致,则以股东名册登记股数为准。
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诺思”)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合理,定价公允,结算及时,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拟进行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树源、陆伟根、蔡正艳、常艳及王宁回避表决。
3.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1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高莉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为国药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其他国药集团下属公司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以上列示金额为不含税金额。表格中所列“2024年度预计金额”系本次需新增额度的国药集团相关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前的预计金额;表格所列“2024年1-10月已发生金额”为财务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表格中所列“2024年1-10月已发生金额”的合计额超出“2024年度预计金额”部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披露标准。
注3:为避免构成2024年度盈利预测,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4: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所致。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5.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国药集团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购买实验动物、试剂及耗材类商品、购买招标服务,以及公司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采购或销售商品和服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已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公司上述202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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