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了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吴光洪先生,董事、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炎良先生,财务负责人戴永华女士,独立董事董望先生共同出席了本次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问1、公司未来的分红计划和派息政策?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除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外,在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为正数、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有关公司未来的分红计划和派息政策的详细内容,敬请关注公司对外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感谢您的关注!
问2、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紧紧跟随国家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宏观战略,立足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优势,围绕绿色生态产业链发展,推动拓展新基建业务板块,发展智慧园林、智慧农业、智慧文旅等业务,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感谢您的关注!
问3、明年的行业情况怎么看,公司如何应对?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党中央、国务院已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宏观政策,政策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未来,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紧跟国家宏观战略规划,积极开展产业布局。感谢您的关注!
问4、公司2024年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4年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24亿元,上年同期为-2.50亿元,2024年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项目收款增加所致,感谢您的关注!
问5、公司将如何提升项目回款效率?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近期审议通过国务院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会议审议批准增加6万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分三年实施。公司将紧跟国家政策,主动对应收账款进行梳理、监测、清收,成立回款专项小组等方式与业主积极对接项目回款,提升资金周转效率,感谢您的关注!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开展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1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62%,购买的最高价为10.22元/股、最低价为6.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997,048.00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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