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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及控股子公司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 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1月28日发布的《安徽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名单》,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及控股子公司--安徽峰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成电子”)均被列入安徽省2024年第二批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公司本次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备案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2024年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

  控股子公司--峰成电子为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认定。峰成电子将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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