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8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和”)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合计为全资子公司邵武永和提供最高额为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邵武永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364.1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邵武永和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0,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或单独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65,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邵武永和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118,000.00万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谢东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MA31E0EJ4X
注册资本:115,832.0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营;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邵武永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邵武永和资产总额228,961.13万元,负债总额124,901.5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31,381.00万元,流动负债106,230.09万元,净资产104,059.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55%;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1,235.04万元,净利润-6,688.96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邵武永和资产总额249,666.23万元,负债总额146,247.51万元,净资产103,418.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58%;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0,911.92万元,净利润-3,606.48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债务人: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促进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决策和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67,649.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71%。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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