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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0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发生额:公司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2.49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28.07亿元。

  ● 本次公告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公告担保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2.49亿元,具体如下:

  1、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晶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楚雄晶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79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79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3、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晶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新增额度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不包含存量授信业务),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4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5、安徽晶科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担保额度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6、安徽晶科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7、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东晶科”)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8、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9、浙江晶科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0、浙江晶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1、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2、海宁晶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3、海宁晶科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4、海宁晶科向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期限不超过五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5、嘉兴晶科光伏系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晶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16、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晶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17、玉环晶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18、玉环晶科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19、玉环晶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玉环晶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3.31亿元,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调整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12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增加后的担保额度的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次公告的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外周路66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5日

  营业期限:2020年9月2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生产(人工晶体、高性能复合材料、特种玻璃、特种陶瓷、特种密封材料、特种胶凝材料);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及新型合金材料的生产(以上产品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楚雄晶科为公司持有100%股权比例的全资子公司。

  楚雄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楚雄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规划五路19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4月3日

  营业期限:2019年4月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青海晶科100%的股权。

  青海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青海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乳泉路交叉口东北角1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3日

  营业期限:2021年9月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安徽晶科75.14%股权,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晶科24.86%股权,安徽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安徽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安徽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石池路交叉口西南角1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营业期限:2021年9月2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肥东晶科55%股权,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晶科肥东45%股权,肥东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肥东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肥东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271,434.29854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日

  营业期限:2006年8月2日至2056年8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浙江晶科75.7084%的股权,芜湖晶达信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8.0972%的股权,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8.0972%的股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0972%的股权。

  浙江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浙江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安江路118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35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15日至 2067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黄湾镇新月路199号(自主申报))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海宁晶科25.21%的股权,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1.01%的股权,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1.40%的股权,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持有2.38%的股权。

  海宁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海宁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嘉兴晶科光伏系统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号行政楼三楼305室

  法定代表人:苗根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6日

  营业期限:2016年12月26日至2066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光伏系统、太阳能光伏供电设备、光伏组件的销售;太阳能光伏技术及其他新能源技术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浙江晶科持有嘉兴晶科100%股权,嘉兴晶科为公司二级子公司。

  嘉兴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嘉兴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宏苔路691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7月29日

  营业期限:2016年7月2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玉环晶科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玉环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玉环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为楚雄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之后三年止。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基于该债权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二)关于为青海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三)关于为安徽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关于为肥东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五)关于为浙江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六)关于为海宁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七)关于为嘉兴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八)关于为玉环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述担保均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融资担保均为满足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子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向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28.07亿元,上述额度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53.69%、39.9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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