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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24-078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1日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该在2024年12月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2、特别说明

  (1)提案1.00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提案2.00、3.00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提案2.0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提案3.00),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5)提案1.00、2.00、3.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

  3、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时。

  (二)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黄玉芬、王广英

  传真:(0757)82816276

  电话:(0757)82966062/82966028

  邮箱:guangying.wang@chinafsl.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一: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1

  2、投票简称:佛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种类:□A 股 □B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视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24-076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且原预留用于本次激励计划的1300万股A股股票即将到期,同意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300万股A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和实施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31,952,995股,回购B股股份18,398,512股,合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3.60%。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2年2月,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注销了A股股份18,952,995股,注销B股股份18,398,512股,合计注销37,351,507股股份,剩余1,300万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本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于2021年12月回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同时,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因此,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300万股A股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48,778,230股变更为1,535,778,23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本次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注销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9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24-077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监事李一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李一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李一帜先生将担任公司中层管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一帜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不及三分之一的情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一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李一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1月29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24-075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通过回购股份用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即将到期,且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审批流程还未完成,因此,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1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90%,预留130万股,占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10%。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佛山照明2021年回购的本公司A股,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为3.81元/股。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因本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于2021年12月回购,即将满3年。同时,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计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且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审批流程还未完成。因此,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三、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佛山照明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获得广东省国资委审批,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未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权益登记,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9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24-074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庄竣杰、李一帜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新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张修波依法回避表决。

  经审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300万股A股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48,778,230股变更为1,535,778,230股。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提名席俪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席俪嘉女士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席俪嘉女士简历

  席俪嘉:女,1988年12月生,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国民经济学硕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及鉴证部高级审计员;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城市综合开发事业部运营管理岗、风险管控部审计岗;2024年7月起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工作部高级主管。

  席俪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除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24-073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庄坚毅先生、陈明杰先生、李泽华先生、独立董事张仁寿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黄震环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万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张学权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300万股A股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48,778,230股变更为1,535,778,230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适应行业变化,提升市场反应速度和运营效率,做强做优国内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国内营销事业部分拆为家用事业部和商用事业部;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和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合并,变更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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