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潘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2、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元先生、王剑峰先生、周兴宥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3、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2)。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辞职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均普智能”)于近日 收到公司董事黄渝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渝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黄渝文先生将继续履职。辞职后,黄渝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渝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渝文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黄渝文先生在担任董事 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潘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潘进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进,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学士,悉尼大学会计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现任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曾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球审计总监,捷豹路虎中国合规副总裁,帝亚吉欧大中华区内控、合规及道德规范总监,全球审计经理,协鑫硅业内控副总监,微讯半导体上海财务及内控高级经理等职务,并在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和墨尔本分所工作多年。
截至目前,潘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潘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8,626.61万元。关联董事刘元先生、王剑峰先生、周兴宥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原则,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监事王晓伟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新增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一致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含2024年9月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增加的2,009.20万元关联交易额度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以2023年度数据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688,684.81万元,净资产为1,357,903.4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572,847.57万元,净利润108,319.08万元。
均普智能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均胜集团控制,实控人均为王剑峰先生。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均普智能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均普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能够顺利执行完成,具有履约能力。
三、 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与出租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最终价格通过市场化竞争或综合考虑人工、采购、税费等各项成本,结合市场定价及公司正常盈利空间确定最终定价,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并与所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 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服务费用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法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新增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新增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6日
至2024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5日 9:3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2024年12月15日9:30-15:00,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2、邮编:315040
3、电话:0574-87908676
4、传真:0574-89078964
5、邮箱:IR@piagroup.com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3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列报。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列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8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监事会主席陈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原则,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王晓伟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2、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此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 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度,公司拟新增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80,000万元。此外,公司及子公司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商品销售、原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提供无固定金额的履约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37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
● 本事项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3,000万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本次新增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2024年度担保额度由43,000万元增加至8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为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商品销售、原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提供无固定金额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签署上述担保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均普苏州
(二)PIA控股
(三)PIA巴城
(四)PIA安贝格
(五)PIA奥地利
(六)PIA美国
(七)PIA加拿大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新增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确保业务订单得以开拓,经营得以稳步运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且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核后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均普智能本次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基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孙公司的业务拓展而进行,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37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29.42%、10.41%。除前述有固定金额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提供无固定金额履约类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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