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4-09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原保荐代表人张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银河证券委派王春苹女士(简历附后)接替张鹏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高寒女士和王春苹女士,持续督导期限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春苹女士,保荐代表人,具有16年投资银行项目经验,熟悉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创新开拓意识。曾主持或参与过的项目包括:伟星新材首发和再融资、腾达建设再融资、农业银行优先股、中信银行A+H股配股、光大银行优先股、交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平安银行首期小微债,以及其他多家企业和银行的IPO、定增、配股、金融债、资产证券化等股权和债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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