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9楼西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7日
至2024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2日(9:30-11:30,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7楼西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用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12月12日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7楼西
联系电话:0571-87806685
传真:0571-87806685
邮箱:ir@joulwatt.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55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 2023年5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邹小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三) 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0)。
(四) 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五)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作废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终止本激励计划的原因
2023年度,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半导体行业周期变化、终端市场景气度及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2022年下降10.43%,未达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市场环境与公司2023年推出本激励计划时已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第四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均在第一个归属期的基础上设定更高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预计无法达成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剩余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综上,公司认为,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现有的薪酬体系、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保障对公司核心团队的激励和内部人才梯队的升级,推动公司快速发展,为股东带来更持久的回报。
三、 终止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取消本激励计划时,应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激励费用金额。因此,公司将在取消日估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激励费用金额,并在当年一次性确认相关激励费用。根据公司财务部的初步测算,公司在目前估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相应累计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应为零。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此外,本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 终止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鉴于本激励计划已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承诺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承诺自审议本次终止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择机进行后续激励计划。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终止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终止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终止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58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1月24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ZHOU XUN WEI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2023年度,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半导体行业周期变化、终端市场景气度及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2022年下降10.43%,未达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市场环境与公司2023年推出本激励计划时已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第四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均在第一个归属期的基础上设定更高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预计无法达成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剩余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综上,公司认为,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现有的薪酬体系、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保障对公司核心团队的激励和内部人才梯队的升级,推动公司快速发展,为股东带来更持久的回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实际发展的需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56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9日起至2026年1月8日止,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2,14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67,455,87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4,684,929.68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19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杰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杰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增加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规模,增加后投资总额由39,104.84万元增加至49,104.8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31,104.84万元增加至41,104.84万元。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及投资目的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经前次审议截至本次计划起始日前因尚未到期而未赎回的部分),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9日起至2026年1月8日止,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授权自2025年1月9日起至2026年1月8日止,12个月内有效。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9日起至2026年1月8日止,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57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2,14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67,455,87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4,684,929.68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19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杰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杰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增加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规模,增加后投资总额由39,104.84万元增加至49,104.8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31,104.84万元增加至41,104.84万元。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实际发展的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坏使用,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求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59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1月24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监事窦训金为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因此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求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