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日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岁末及2024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因国内节假日休市外,下述基金在下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非港股通交易日将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下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二、 暂停时间安排
注:1、上述日期已剔除和国内公休假和法定休假日重合的日期。
2、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至12月31日(星期二)是否暂停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本公司再另行确定相关暂停事宜。
3、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的,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为准。本公司有权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调整相关基金交易业务安排。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ftsfund.com
2、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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